北京市自來水價格
(實施時間:2014年5月1日)
居民用戶階梯水價
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分檔遞增。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180立方米,水價為每立方米5元;第二階梯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間,水價為每立方米7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260立方米以上,水價為每立方米9元。
單位:元/立方米
分檔水量 |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 其中 | |||
自來水費 | 水資源費 | 污水 處理費 | |||
第一階梯 | 0-180(含) | 5.00 | 2.07 | 1.57 | 1.36 |
第二階梯 | 181-260(含) | 7.00 | 4.07 | ||
第三階梯 | 260以上 | 9.00 | 6.07 |
注:
1.戶內(nèi)人口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檔階梯水量基數(shù)分別增加30立方米。
2.本次調(diào)價前執(zhí)行居民水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城鄉(xiāng)社區(qū)居委會公益服務設施和市政用水等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按高于第一階梯價格水平確定,統(tǒng)一執(zhí)行每立方米6元(包括自來水水費3.07元、水資源費1.57元和污水處理費1.36元)。
非居民和特殊行業(yè)用戶水價
單位:元/立方米
用戶類別 | 水價 | 其中 | ||
自來水費 | 水資源費 | 污水 處理費 | ||
非居民 | 8.15 | 3.52 | 1.63 | 3 |
特殊行業(yè) | 160 | 4 | 153 | 3 |
注:
1.自2014年5月1日起,非居民用戶水價調(diào)整為每立方米7.15元;2015年1月1日起,非居民用戶水價由每立方米7.15元調(diào)整為8.15元,其中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2元調(diào)整為3元,自來水費和水資源費標準保持不變。
2.非居民用戶包括工商業(yè)、旅游飯店餐飲業(yè)和行政事業(yè);特殊行業(yè)用戶包括洗車業(yè)、洗浴業(yè)、純凈水業(yè)、高爾夫球場和滑雪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