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水費價格明細表: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元/每立方米) | 執行依據 |
居民用水(基數內部分) | 2.10 | 朝價發【2013】131號 |
居民用水(階梯一部分) | 3.00 | |
居民用水(階梯二部分) | 5.00 | |
特種行業用水 | 12.00 |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3.60 | 朝價發【2013】74號 |
居民用水污水處理費 | 0.70 | 朝價發【2014】3號 遼價函【2013】166號 |
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 | 1.00 | |
特種行業用水污水處理費 | 1.50 | |
工業用水附加 | 生產加工部門水費的10% | 遼革發【1979】19號 |
根據遼價函【2013】166號及朝價發【2013】131號文件規定,在實行新水價的同時,對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1、基數確認
用水戶每戶人口不超過3人(含3人)的,每月每戶9立方米為基數;超過3人的,以戶口薄人數為準,按每增加1口人增加3立方米為基數;沒有戶口薄的用水戶,均以每戶每月9立方米為基數。基數內的水費家為2.10元/立方米(不含0.70元/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費,下同繼續)。
2、階梯水量的確認
每人每月超過基數2立方米(含2立方米)以內部分,價格為3.00元/立方米;每人每月超過基數2立方米以上部分,價格為5.00元/立方米。如4口之家本月用水量為25立方米,其收費標準為:①基數內的水量應為12立方米(3立方米/每人每月×4人)×2.10元,②階梯水量為8立方米(2立方米/每人每月×4人)×3.00元,③其余5立方×5.00元,④排污25立方米×0.70元,合計應收水費91.70元(3×4×2.10+2×4×3.00+5×5.00+25×0.70)=9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