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供水價格表:
水價類型 | 居民生活用水 | 機關團體用水 | 工業用水 | 經營用水 | 特種 用水 | |||
對已實施“水表出戶、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實施階梯水價 | 未實施“水表出戶、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 | |||||||
一級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下 | 二級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以下 | 三級水量每人每月3.5立方米以上 | ||||||
現行水價 |
2.2元/立方米
| 4.4元/立方米 | 6.6元/立方米 | 2.3元/立方米 | 2.7元/立方米 | 3.4元/立方米 | 4.3元/立方米 | 30元/立方米 |
新水價 | 2.7元/立方米 |
5.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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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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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元/立方米 | 非居民用水價格
| 40元/立方米 | ||
4.9元/立方米 | ||||||||
優惠對象 | 城市低收入群體 | 賓館飯店 | 其他非居民用戶 | |||||
具體優惠 方案 | 低保戶居民生活用水,在一級用水量范圍內,每立方米優惠0.5元,采取“先收后返,統一返還”的模式,先按新水價收取水費,年底將水費優惠差額統一匯至市低保中心,由市低保中心向低保人口返還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水價標準為4.3元/立方米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水價標準為4.7元/立方米 | |||||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水價標準為4.6元/立方米 | ||||||||
2015年9月1日起水價標準為4.9元/立方米 | 2014年9月1日起水價標準為4.9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