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分為上階梯:
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為1.70元/方,第二階梯基本水價為2.55元/方,第三階梯基本水價為5.10元/方。各階梯到戶綜合價格由各階梯基本水價加污水處理費0.90元/方、水資源費0.40元/方構成,即第一階梯價格3.00 元/方,第二階梯價格3.85元/方,第三階梯價格6.40元/方。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及公益服務機構、宗教組織等),水價標準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0.15元/方確定,綜合水價為3.15元/方。
非居民用水綜合水價為3.9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價 2.63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0元∕立方米、水資源費0.1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0.17元∕立方米;
特種用水綜合水價為5.44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價4.0 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1元∕立方米、水資源費0.10元∕立方米、城市供水附加0.24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