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供水價格調整標準為:現行分類水價上調0.12 元/ 立方米,具體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2.10 元/ 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3.09 元/ 立方米、特種用水8.04 元/ 立方米; 對未實施“一戶一表、抄表結算到戶”的居民生活用水按規定的分類水價實行; 對已實施“一戶一表、抄表結算到戶”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按用戶用水量分級計價計費; 對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采取“月定額+ 補差”方式分級收取水費。即在供水主管部門實行用水定額管理的基礎上,定額(計劃)用水量以內部分執行規定的分類水價,超定額(計劃)在20% 以內的水量加價50%,超定額(計劃)超過20% 不足40%的水量加價100%,超定額(計劃)在40% 以上的水量加價150%。
城市污水處理費繼續伴水征收。具體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0.75 元/ 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0.90 元/ 立方米,特種用水1.00 元/ 立方米。 對城鎮低保戶家庭繼續每月免收4 立方水費(含污水處理費),所免費水費供水企業可向政府申請相慶的水費補貼。對城市消防、環衛、綠化等市政公用設施用水,供水企業可申請按城市供水量3% 的水量,并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由政府包干購買或協商議定。有關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事宜,仍按0.03元/ 立方標準在水價內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