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供水現行價格標準
供水類型 | 基本水價(元) | 財政附加 | 污水處理費 | 南水北調基金 | 合計 |
居民生活用水 | 1.65元/m3 | 0.10元/m3 | 0.65元/m3 | 0.15元/m3 | 2.55元/m3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60元/m3 | 0.10元/m3 | 0.80元/m3 | 0.25元/m3 | 3.75元/m3 |
特種用水 | 8.00元/m3 | 0.10元/m3 | 1.00元/m3 | 0.25元/m3 | 9.35元/m3 |
注:
1、財政附加屬于自來水公司代市財政征收費用。
2、污水處理費屬自來水公司代市財政征收費用,此費用已于2005年1月1日按照豫發改價管[2004]2414號《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全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調整收費標準,上表污水處理費價格已按新標準統計。
3、南水北調基金: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2005(59)號文《關于籌集南水北調基金(資金)的通知》的要求,開始征繳南水北調基金。
4、自2012年元月執行階梯水價,居民用水10m3 以上(不包含10m3 )基本水價為2.15元/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