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區(qū)簡化用水分類實施居民階梯水價表
序號 | 用 水 類 別 及 水 量 | 基礎水價標準(元/m3) |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30m3/月·戶及以下 | 1.58 |
31m3-38m3/月·戶 | 2.37 | ||
39m3/月·戶以上 | 4.74 | ||
合表用戶 | 1.82 | ||
2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38 | |
3 | 特種用水 | 消防、環(huán)衛(wèi)、綠化用水 | 1.83 |
特種經(jīng)營用水 | 5.10 |
備注:
1、表中所列“居民生活用水”的階梯水量,按照第二條第(二)項執(zhí)行。
2、尚未實施“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水戶以及學校等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水戶,執(zhí)行合表用戶水價政策。
3、簡化用水分類實施階梯水價后,市區(qū)自來水綜合水價為1.89元/m3(含稅,內含水資源費0.12元/m3;價格調節(jié)基金0.01元/m3,價內征收)。
韶關市最新水價實施時間:
韶關市區(qū)簡化用水分類實施居民階梯水價有關政策,從2015年12月1日起(即從2016年1月1日起抄見水量)執(zhí)行。原韶關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市區(qū)自來水價格的通知》(韶價〔2010〕4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