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自來水繳費標準
二次供水運行費具體收費標準本著“鎖定上限,敞開下限”原則。由二次供水單位與用水人共同協商后, 報市物價局審批執行。實行 24 小時供水的上限為 0.70 元 / 立方米;實行定時供水(早 5:00—8:00, 午 11:00—13:00, 晚 16:00—21:30 )的上限為 0.40 元 / 立方米。
二次供水運行費的收繳本著“誰供水誰收費,誰受益誰交費”的原則,由二次供水單位按照實際用量按月向用水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