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物價局出臺的《關于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的通知》(承價字[2015]37號)精神,承德市從7月起對雙橋區、高新區市政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所有實現抄表到戶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實施階梯水價。
居民階梯水價以一個自然年(12個月)為一個計量核算周期。對戶內人口4人以下(含4人)的用戶,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階梯用水量為每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20(含)立方米,水費按現行基本水價標準不變,即每立方米2.75元;第二階梯用水量為每戶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 -180(含)立方米之間,水費每立方米4.13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每戶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部分,水費每立方米8.25元。含污水處理費的各階梯到戶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3.55元、4.93元和9.05元。
對于戶內人口4人以上的居民用戶,需持居民戶口簿到承德供水集團各營業大廳柜臺,辦理多人口用戶分檔水量標準核增手續,每戶每增加1人,每年各階梯水量基數增加30立方米。
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用水第一階梯水價實行優惠政策,價格為每立方米1.60元,含污水處理費的到戶價格為每立方米2.10元,超出第一階梯用水量的,執行普通居民第二、三階梯水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