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費價格表:
【溫馨提示】
階梯式計量水價:對已實現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居民用戶實行階梯式計價,用水量0-18噸(含18噸),每噸2.55元(1.7元基礎水價+0.85元污水處理費);19--25噸,每噸3.4元(2.55元基礎水價+0.85元);26噸(含26噸)以上,每噸4.25元(3.4元+0.85元)。
季節性加價:對目前尚未實現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改造而無法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每年6月到10月(7月--11月抄見水量),每噸季節性加價20%,上調0.34元/噸,上調后為2.89元/噸。
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對除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實現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用戶用水定額內的水量按各用戶用水類別基礎水價計價;用水量超定額10%以內(含10%)部分,加價15%;用水量超定額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價35%;用水量超定額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價80%;用水量超定額30%以上部分,加價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