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費收費標準:
1、居民生活用水3.05元(含污水處理費0.75元、生活垃圾處理費0.40元、水資源費0.20元);
2、非居民生活用水4.3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生活垃圾處理費0.40元、水資源費0.20元);
3、特種用水9.15元(含污水處理費1.50元、水資源費0.40元);
用水水價每立方米含價格調節0.03元,此次水價調整后的收益主要用于提高水質以及彌補制水成本上升的支出。
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明細
1、4人(含4人)以下家庭,按戶均用水量計價:第一級,每戶每月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紀錄收費;第二級,每戶每月16--25立方米(含),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加收50%計量收費(加收部分不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鏈接處理費);
第三級,25立方米以上按批準到戶的供水價格加收100%計量收費(加收部分不含水務處理費、水資源費、鏈接處理費);
2、超4人集團,每超一人,每戶每月:第一、二級分別增加5立方米用水量。
3、家庭人口數以當地戶籍人數為準。
4、部分未抄表電話以及轉供水的居民戶,待抄表到戶后實施,對特困戶、低保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
5、水價調整后,對城區居民中由民政部門發放最低生活費的低保戶和市總工會核實的特困戶,繼續每戶每月免收8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