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邢臺市物價局下發《關于調整我市城市供水價格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暨開征居民生活用水資源費的通知》(邢價管【2010】22號),自2010年8月份起,調整后的供水價格及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為(下表):
城市公共供水水費標準
單位:元/立方米
項目 | 水價 | 城市附加費 | 水資源費 | 污水處理費 | 南水北調基金 | 合計 |
居民生活 | 2.35 | 0 | 0.45 | 0.80 | 0.40 | 3.60 |
其它行業 | 4.10 | 0.20 | 0.60 | 0.90 | 0.40 | 5.80 |
特種行業 | 14.10 | 1.00 | 0.60 | 2.00 | 0.40 | 17.70 |
邢臺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單位:元/立方米
項 目 | 標 準 | 備 注 | |
城市公共供水 | 1、居民生活、學校教學、學生生活用水 | 0.80 | |
2、行政事業單位 | 0.90 | ||
3、工商企業、餐館服務業(包括建筑行業) | 0.90 | ||
4、特種行業 | 2.00 | ||
自建供水設施 | 1、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范圍外用水的企業單位與個人按城市公共供水處理費標準征收 | ||
2、居民生活、學校教學、學生生活用水 | 2.00 |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范圍內用水的企業、單位與個人 | |
3、行政事業單位 | 2.50 | ||
4、工商企業、餐飲服務業(包括建筑行業) | 2.50 | ||
5、特種行業 | 6.00 |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水資源費(含基金)標準和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辦函【2009】21號)要求,對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開征水資源費,標準為:0.0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