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區城市集中供水價格表
鄭州高新區集中供水自來水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水分類 | 基本水價 | 附加費 | 污水處理費 | 水資源費 | 綜合水價 |
居民生活用水 | 1.50 | 0.10 | 0.65 | 0.35 | 2.60 |
工業用水 | 1.90 | 0.10 | 0.80 | 0.40 | 3.20 |
行政事業用水 | 1.90 | 0.10 | 0.80 | 0.40 | 3.20 |
經營服務業用水 | 2.90 | 0.10 | 0.80 | 0.40 | 4.20 |
特種用水 | 9.10 | 0.10 | 1.00 | 0.80 | 11.00 |
抄表期間:當月1日至25日
交納水費期限:自抄表之日起30日內
水費滯納金的收取:用戶自抄表之日起30日后未交納水費,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費總額3‰的滯納金。
停水:用戶對自抄表之日60日后未交費的,城市供水單位將采取停水措施,但應提前10日通知用戶。用戶交納水費和滯納金后,城市供水單位應在48小時之內恢復供水。
水費交納方式:(1)建行、交行、工行、鄭州銀行營業網點辦理代扣、自助交費;(2)鄭州銀行營業網點、自來水營業廳交納現金;(3)自來水營業廳預存水費;(4)工行、交行網上銀行交費。
水費發票換取:用戶持銀行水費交納憑證或預交水費證明,到自來水公司營業廳換取水費發票。
★跨年度的水費憑證不再換取發票
增值稅發票換取:用戶持銀行水費交納憑證并提供稅務信息中原東路103號附28號中原路營業廳換取。
★每月10日后辦理此項業務(周六、周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