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來水水價標準
用水類別說明
1、水價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體宿舍用水,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計收水費的特定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以外的各種用水,包括工業、行政事業和經營服務業等用水;特種用水是指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洗浴、纖體中心、水療、沐足、美容和外輪、洗車的用水。
2、實行階梯水價的居民生活用水,家庭人口超過4人的,可根據用水地址和對應的戶口簿、居住證向珠海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增加用水人口,每增加1人,可在各級水量上限基礎上相應增加5立方米。
3、未實行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實行階梯水價,由供水企業實行躉售價格,躉售價格按不同類別用水價格扣減10%。
4、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以及集體宿舍、城鄉居民自建單棟多、高層房屋生活用水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戶價格。
代收費用價格
一、香洲區、高新區的污水處理費
1、 居民(學校教學)0. 9元/噸; 2、行政事業1. 15元/噸;
3、特種行業1. 3元/噸;
4、工商服務業按COD排放濃度≤250mg/L按0. 85元/噸;COD排放濃度超過250mg/L按1. 15元/噸。
珠價函[2008]38號文 2009年4月1日起實施。
二、香洲垃圾處理費
城鎮居民、暫住人員:家庭住戶8元/戶.月;集體、單身宿舍3元/人.月。
市區內農戶漁民:家庭住戶5元/戶.月;集體、單身宿舍2元/人.月。
二、斗門區污水處理費
斗價[2009]03號 《關于調整我區城區污水處理費問題的批復》
居民生活0.81元/噸(含學校);工商服務業0.85元/噸;行政事業0.90元/噸。
執行時間:從2009年11月20日。
三、斗門垃圾處理費
居民住戶8.5元/月.戶; 行政事業、工業企業單位: 2.5元/月.人;
單位: 2.5元/月.人; 飲食行業: 50--150元/月.間;
商業(含個體): 35元/月.間; 特殊行業: 50元/月.間;
設置垃圾桶: 10元/次.斗;設置垃圾斗: 150元/次.斗;
經營盒仔飯攤檔:5元/平方米.天;
城內擺賣攤檔:1元/平方米.天;
依據:斗府[1998]81號文 斗價費字【2001】1號文 1999年1月1日起 。
四、金灣區污水處理費
居民生活(學校教學)污水處理費0.81元/噸;行政事業0.95元/噸;工商服務業0.90元/噸。
依據:珠金價[2009]10號文 自2009年10月1日起實行。執行時間:從2009年11月20日。
五、高欄港經濟區污水處理費
1、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0.81元/噸(含學校教學);
2、行政事業污水處理費:0.95元/噸;
3、工商服務業污水處理費:0.90元/噸;
依據:《關于調整高欄港經濟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函》【珠港區函2009】200號,2009年11月1日起執行。(港區、南水、平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