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電費價格
注:
1、上表所列價格,除貧困縣農業排灌電價外,均含三峽工程建設金0.552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金0.83分錢,地方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0.05分錢。
3、上表所列接個,除非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0.4分錢。
4、上表所列價格含已開征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地區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標準為:居民生活用電2分錢,非居民照明和商業用電2分錢;非普工業供電0.9錢,其中,中小化肥生產用電0.7分錢;大工業用電0.8分錢。其中,電爐合金、電解燒堿、合成氨、電爐鈣鎂磷肥、電爐黃磷、電石生產用電0.7分錢;中小化肥生產用電0.6分錢。
5、非居民照明商業用電分類中,三星級以上賓館、飯店用電價格降低10分錢。
6、核工業鈾擴散廠和堆化工廠生產用電價格,在上表所列電價基礎上降低1.7分錢。